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中2011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变更工作的通知
市(行署、总局)、县(市、区、分局)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办公室、各普通高中:
为做好全省普通高中2011级《学生综合评价报告单》发放前的准备,现将2011级学生考籍变更工作通知如下:
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中2011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变更工作的通知(2014-4-10)
一、时间安排
2014年4月11日至2014年4月17日15时
二、操作方法
此次2011级学生考籍变更不在网上操作。
(一)学校用户
各普通高中学校将已取得学籍(以教育厅学籍网为依据)的学生信息与省考试评价网考籍信息进行对比。省考试评价网缺少的学生(省内转入的学生和省外转入的学生),并且尚未在省考试评价网进行考籍变更。将这两种转入进来的学生,按要求分别填写在Excel表格中(见附件),填写好的Excel文档以电子版形式逐级上报给省考试评价办公室。
1.省内转入学生:Excel表格中(见附件1)要填写学生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转出学校考评网代码(8位数字)、学生原考籍号、转入学校名称、转入学校考评网代码(8位数字)。Excel文档名称以“省内转入学生名单、学校代码”命名,例如:
2.省外转入学生:Excel表格中(见附件2)要填写学生所在学校代码、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民族、政治面貌、家庭住址、家长联系电话。Excel文档名称以“省外转入学生名单、学校代码”命名,例如:
(二)县区、市地用户
县(市、区、分局)、市(行署、总局)考评办将辖区各学校上报的电子文档收集齐后,注明所属县区或市地,于2014年4月17日15时前上报给省考试评价办公室,省考试评价办公室只接收市(行署、总局)考评办上报的考籍变更信息,过期不予受理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变更必须以学籍为依据。
(二)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,确保每位有学籍的学生在该校都具有考籍。
(三)认真做好此次考籍变更工作,确保变更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。市(行署、总局)考试评价办公室要认真组织考籍变更工作,确保学生变更信息准确无误,同时做好此次工作的日程安排,督促各单位按时完成考籍变更工作。
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办公室
2014年4月10日
附件1:
附件2: